• 欢迎访问贵州自考网!贵州自考网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教育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联系我们:   0851-85985067

距4月自考成绩查询预计还有22

距10月自考考试还有176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贵州自考网 > 自考转考、免考 >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2020-03-17 10:01:29   来源:贵州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一、获得大学英(日、俄)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单(成绩要求大于或等于满分的60%,即426分),可免考语种对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课程:

    (1)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日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840)、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839)、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日语(二)(课程代码0016);(2)专业英语课程: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或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795)。

     

     

    二、计算机类课程: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以上等级证书者,均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代码0018)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课程代码2316);(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含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均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代码0015)和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的计算机综合实践考核。

    上一篇: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下一篇: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免费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