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贵州自考网!贵州自考网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教育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联系我们:   0851-85985067

距4月自考成绩查询预计还有35

距10月自考考试还有189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贵州自考网 > 贵州自考复习备考 >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5)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5)

    2021-01-26 11:22:32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导读】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讲,复习是一个难点,因为我们想要 在有限的时间内把考试的内容都掌握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下面贵州自考网整理了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5)

      第五章: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影响刑事责任的因素:人的年龄情况、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的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其类型有: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定罪身份和量刑身份。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以上就是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5)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各位想要通过自考提升自己的同学带来一些帮助,如果想要了解跟多关于贵州自考复习备考的相关问题答案,请点击贵州自考网www.gzzikao.com.cn,海量经验等你来看!

    上一篇: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4)
    下一篇: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6)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免费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