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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理事项说明

2018-06-28 17:34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自考处办理事项说明表
序号 事项 所需材料 时限 备注
1 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一:2001年6月以前(含2001年6月)毕业考生: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二:2001年6月以后毕业考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以上材料只作现场核实用,不留存。

即时  
2 毕业证明书

一:2001年6月以前(含2001年6月)毕业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3、任意一科单科合格证

4、准考证

5、成绩册复印件

二:2001年6月以后毕业考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5个工作日  
3 特别说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开考至今,并无考生报考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籍等材料。有需要的考生可出具说明一份,2001年6月以后考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毕业证书即可办理。2001年6月以前(含2001年6月)考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只作现场核实用,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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