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助学院校不得委托或接受任何非助学组织的机构进行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己完成;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遵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现场信息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缩短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二)考生从首次报名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三)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助学院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也将设立以下专门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
0851—85666385(数据、网上报名)
0851—85952846、85665901(考务)
0851—85952371、85664976(计划)
0851—85669329(助学)。